資產處置公告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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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
債權催收暨資產處置公告
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(以下簡稱:我公司)依法擁有云南青頂商貿有限公司債權相關的全部權利(包括但不僅限于保證、抵押、質押等從權利),我公司擬對上述債權進行執(zhí)行和解并催收,現(xiàn)予以公告。
一、債權資產情況
截止2025年1月20日,債權資產情況如下表:
單位:萬元
債務人名稱 | 債權本金 | 欠息 | 債權總額 | 抵押/擔保措施 |
云南青頂商貿有限公司 | 1,999.66 | 3,012.72 | 5,012.38 | 1.保證人:李麗瓊、李國才2.查封物:李國才名下位于昆明市煙草路月牙塘小區(qū)4組團10幢1單1層1-1號99.54平方米住宅用房。 |
注:1、借款人和擔保人應清償?shù)睦?、罰息、復利、違約金等,按借款合同、擔保合同的有關約定以及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、生效法律文書計算。
2、本次執(zhí)行和解,只針對查封物昆明市煙草路月牙塘小區(qū)4組團10幢1單元1層1-1號房產,不解除保證人李麗瓊、李國才的保證擔保責任。
3、本公告當中內容如有錯漏,以借款人、擔保人等原已簽署的交易合同及相關法律文件約定為準。
二、擬處置方式
本次處置的方式為通過執(zhí)行和解或債權轉讓等方式進行處置。
歡迎廣大社會投資人前來洽談。
三、對交易對象的要求
交易對象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、支付能力的法人、組織或自然人,要求買受人信譽良好,需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轉讓價款且資金來源合法,并可承擔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。
但下列人員不得受讓該資產:(一)國家公務員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;(二)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;(三)債務人、擔保人為自然人的,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;(四)債務企業(yè)的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,擔保企業(yè)及其控股下屬公司,債務企業(yè)的其他關聯(lián)企業(yè);(五)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;(六)國家金融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。
競買人需配合我公司開展合規(guī)訪談,如不配合,我公司有權終止相關交易。
四、公告期
處置的公告期限為15個工作日,自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算。公告期內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的的征詢或異議。
五、聯(lián)系方式
受理公示事項聯(lián)系人:金先生、程先生,聯(lián)系電話:0871-65700698。
受理排斥、阻撓征詢或異議聯(lián)系人:桂先生,聯(lián)系電話:0871-65650442;譚先生:0871-65700016。
電話受理時間: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
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
2025年2月6日
辦理有關業(yè)務請聯(lián)系我公司各營業(yè)網點,勿輕信詐騙電話與假冒網站